通知公告

海岸和近海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2023年开放基金申请指南

发布者:  时间:2023-05-10  浏览:

海岸和近海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于1986年由原国家计委批准筹建,1990年通过国家验收后正式对外开放。依据开放和流动的运行机制,实验室设立开放基金,以加强与国内外专家学者的学术交流与合作。开放基金特别鼓励申请人围绕实验室主要研究方向开展学科交叉和创新研究。

一、年度资助计划

2023年度开放基金拟资助15项,平均资助强度约为5万元。资助期限2年,申请书中研究期限填写20236月至20255月。项目执行期内,需来实验室做短期学术交流,开展合作研究,并做学术报告。

二、资助方向和选题范围

(海洋动力环境与流固耦合作用

极端海洋动力环境形成机制和作用机理;风浪流相互作用与非线性波浪传播演化机制;海洋工程结构的风浪流动力作用与效应;海洋工程结构的流固耦合作用机理与控制等方面的研究。

()   陆海水域环境与海岸侵蚀防治

陆海水域相互作用与水资源调控,河口海岸泥沙和污染物迁移扩散规律与环境保护,极地冰区陆海相互作用和极地海岸工程等方面的研究。

(海岸与跨海工程及其防灾减灾

港口、码头、核电站、人工岛堤等大型海岸工程设施防灾减灾;跨海桥梁、海底隧道等重大海上交通基础设施防灾减灾;海岸与跨海岩土工程与海床基础防灾减灾等方面的研究。

(海洋资源开发基础设施工程

近海新型固定式海洋平台结构;深远海浮式平台结构系统;海底管缆与水下工程设施;大型海上养殖等柔性悬浮结构设施;海洋可再生能源利用等基础设施方面的研究。

()海洋工程智慧运维与全寿命安全

海洋工程健康监测与安全评定;海洋工程全寿命性能分析、控制与设计;智慧港口建设;海洋工程基础设施智慧运维与管理等方面的研究。

三、申报条件

1. 申请人具有良好的研究基础和学术道德,并是开放基金课题的实际主持人;

2. 申请人应为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或企事业部门的科技工作者,优先资助讲师或副教授等青年研究人员;

3. 申请人应联合实验室固定人员合作申报;

4. 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开放基金项目,曾经获得资助的申请人,除结题时成果优秀可申请连续资助以外,不得再次申请。

四、申请、评审及管理

1. 本年度开放基金的申请截止时间为2023610日。

2. 申请人在截止日期前须提交以下材料:《海岸和近海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的盖章签字纸质版(附件1,双面打印,一式2份); 开放课题申请书的电子版; 申请书汇总表(附件2)的电子版; 5篇代表性学术成果全文的电子版。申报材料不得包含任何涉密内容。

3. 2023610- 710日,由实验室组织评审,择优确定资助项目和资助金额。

4. 经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审定,2023710日后,实验室将开放课题批准通知书下达给申请人。

5. 开放基金项目按照大连理工大学海岸和近海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6. 申请书寄送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付喆

通讯地址:辽宁省大连市凌工路2号,大连理工大学综合实验三号楼312室,116024

电话:0411-8470850018741159702

E-mail: fuzhe@dlut.edu.cn

 

 

大连理工大学海岸和近海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

20235 10

附件【附件1:海岸和近海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申请书.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2:2023年开放基金汇总表.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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